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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许灵:突出“一二三机制” 推动政治巡察精准化常态化

娄底廉政网     2023/11/16 8:54:24【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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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担负组织实施责任,精心谋划、靠前指挥、深度参与,注重“一二三机制”,即“一研讨”破难题、“两机制”提质效、“三清单”把方向,有力推进政治巡察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有效推动涟源巡察工作不断向高质量发展。

  坚持“一研讨”破难题。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研讨,专项解决“如何巡”问题。研讨前,根据工作重点开展1-2个月的专项课题调研,各研讨小组由一名巡察组组长或巡察办副主任牵头,负责整个课题的前期调研、系统分析、专题解读及对策制定。根据调研结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一次为期3-5天的集中研讨,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积极探讨解决措施,群策群力推进巡察工作破新局开新路。2021-2022年共开展了13个课题研讨,着力解决了政治巡察定位理解不深、监督方式单一、发现问题浅表化或同质化、问题线索定性不准等问题;今年,将围绕“强化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加强巡审联动”等开展专题研讨。当前,通过两轮研讨,巡察工作方案、巡察谈话、立行立改等12个方面30多个具体问题得到不断规范,52个工作模板得到健全完善,出台制度机制文件28个,积极探索出涟源巡察工作路径,有效促进发现问题精准化。
  建立“两机制”提质效。每轮坚持全流程督导参与,注重解决“怎么巡”“怎么改”问题。建立“联系督导巡察组工作机制”。结合《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巡前、巡中工作内容。巡前,制定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督导巡察组工作方案、内容及分工,从方案制定、重大问题会商、问题线索定性、报告撰写等工作环节全程密切联系督导。巡中,各领导小组成员至少两次到联系督导的巡察现场指导,中期调度一次、撤点前问题线索移交预审一次;同时,如遇重大情况及时会商研判,充分保障政治巡察“前半篇文章”有效推进。目前,已督导十三届涟源市委各巡察组完成巡察单位党组织43个、村(社区)党组织254个。建立“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机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后,选取最具代表性的被巡察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面对面传导责任压力、点对点指出问题、零容忍抓实整改,全面深化巩固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2022年以来,已先后3次直接听取7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十三届涟源市委前两轮巡察反馈的190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821个,整改完成率达95.6%,移交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一把手”问题线索2人,其中1人被免职处理,督促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查整治”等专项治理6次,不断强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监督效应,有效促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常态化。
  制定“三清单”把方向。定期更新完善监督重点细化清单,切实解决“巡什么”问题。坚持守正创新,以中央、省委明确的巡察监督重点为指引,结合娄底、涟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探索,创新性制定《涟源市巡察监督重点细化清单75条》《巡察村(社区)党组织监督重点细化清单51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巡察监督重点细化清单29条》,分别将监督要点、表现形式、政策依据一一细化,并在每轮巡前更新完善,具体细化县级巡察、村级巡察、“三资”管理方面“巡什么”,切实做到监督内容具体化。“三清单”不仅有效提高了政治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还破解了新参加巡察人员业务不熟、角色进入慢的瓶颈难题,一体提升巡察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有效促进问题定性精准化。十三届涟源市委巡察共发现问题3625个,形成专题报告12个,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11份,提出意见建议35条,移交问题线索123条,助力追缴或清退违纪违规资金1415.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人。(作者系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