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理念,从严从实压紧责任,全力守住安全底线。”日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唐浩然在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督导办案安全工作时说道。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办案安全,娄底市纪委监委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把握办案安全工作,紧盯“案件查办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规”的“双零”目标,立足责任落实、教育培训、严格整改三个方面,一体构建办案安全责任机制,推动办案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助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责任再加压,领导班子带头改。8月2日,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第二季度全省办案安全检查反馈会议精神,对全市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明确市本级分协管领导和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督促各办案部门树牢责任意识,抓好问题整改,筑牢安全防线。同时,组织全员学习《关于做好集中休假期间办案安全工作提示》,坚决扛牢办案安全“七个责任”。
学习再加温,提升能力全面改。以业务学习为重要抓手,实行“理论学习+实战演练+岗前考试”的模式,重点聚焦办案安全的知识短板、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分类分月开展学习,帮助办案人员厚积业务功底。常态化开展消防、医疗应急实战演练,通过集体观摩、集中点评、事后复盘等方式,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纠治再加力,专项整治系统改。组织开展纠治谈话录音录像不规范问题等专项整改,各监督检查室分别到联系驻组、县市区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问题隐患,推动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排查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同时,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抓负面典型,对安全意识薄弱、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反复出现的一律从严处理,今年以来已处理相关责任人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