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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擦亮派驻监督“探头”解民忧

清廉娄底   刘跃新  阳艳   2025/3/21 15:47:2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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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人民群众的期盼处,就是正风肃纪反腐的着力点。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作风顽瘴痼疾和办事痛点堵点,积极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以高质量的监督执纪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清廉娄底”公众号特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多亏了纪委的监督,我终于能安心过年了。”2025年1月18日,新化县某农资店老板曾某特意在春节前夕赶到县纪委监委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24年10月,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对农业农村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曾某因不服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考虑到类似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等情形,纪检组当即决定对该案件开展全面核查。
经查,2024年3月5日,曾某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但其经营的农资店早已在销售农药。该局窗口承诺6个工作日内办结,但迟迟未发放许可证且未作书面答复。证件申办期间,县农业执法大队以“无证经营”为由立案调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经纪检组核查发现,县农业执法大队在申请办证时间内以无证经营为由作出的处罚不合理,且县农业农村局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行政许可事项,存在慢作为的问题。对此,纪检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监察建议,要求农业执法大队重新调查处理。2025年1月14日,农业执法大队据此撤销原处罚决定,就该农资店2024年3月5日前违法经营行为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同时,纪检组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人员作了问责处理。
2024年,新化县纪委监委整合全县派驻机构监督资源,将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整为10个,实行全委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办公。自集中办公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各个环节,把监督嵌入被监督单位日常,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倒逼驻在部门限期整改,用精准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牵牢政治监督‘牛鼻子’、落实落细日常‘第一关’、聚焦精度擦亮‘探头’,用监督的质效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化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