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单列一章规定“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明确提出“推动建立巡视整改会商、评估、问责等机制”。2025年2月至3月,娄底市委巡察机构专门安排4个市委巡察整改评估组,对13家单位党组织集中开展巡察整改评估,持续探索规范巡察整改评估的方法路径,着力发挥巡察整改评估“指挥棒”“度量尺”“助推器”作用,以鲜明导向、严实举措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见效。
发挥“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整改评估是在巡察“政治体检”基础之上的一次“政治复检”。巡察整改评估“怎么评”对被巡察单位“怎么改”“怎么干”具有牵引、指向等重要“指挥棒”作用。一是坚守政治定位抓评估。始终把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穿于巡察全过程,落实到巡察整改评估的具体工作上,突出从政治上看整改、从政治上抓评估,重点查找和纠治落实巡察整改中反映出的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和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从拥护“两个确立”、坚定“两个维护”政治高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全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见效,实现整改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二是紧盯责任落实抓评估。始终把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整改评估重点,重点了解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着重查找责任不落实、交接不到位、措施不务实、整改不彻底等问题,深入发现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程序对4家单位党组织、5个巡察整改不力典型问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进一步严明巡察整改纪律,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推动主动整改、严肃整改,持续释放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的鲜明导向。三是坚持人民立场抓评估。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评估理念,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巡察整改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让群众参与评估,用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检验评估巡察整改实际效果,重点关注巡察反馈涉及民生的相关问题是否及时有效解决,是否在相关方面存在新的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是否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形成让老百姓可感可及的整改成效。发挥“度量尺”作用,精准评估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评估是综合衡量、全面检验各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成效的重要举措,对精准评价巡察整改“好不好”“行不行”具有重要“度量尺”作用。
一是建立科学的评估标尺。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整改评估标准要求,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突出差异化评分、精准化评估,细化评分规则、优化方法流程,注重整体与重点统一、过程与结果并重、定性与定量结合,制定巡察整改评估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和操作细则,梳理12条负面清单和57个负面典型案例,对标对表、依纪依规依程序开展评估,真正评出巡察整改质量水平,让巡察整改评估更有说服力,进一步彰显巡察权威。
二是反映真实的评估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原则,注重查实情、见实招、评实效,加强现场式、验收式评估,紧盯“人”“事”“钱”“制”四个整改维度,全面梳理巡察反馈的587个问题,认真研究13家单位党组织提交的自评报告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情况,直奔现场“点对点”核查,深入群众“面对面”了解,逐条对账检查,逐一对照评定,全面反映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真实情况,以真查实评推动真改实改,让巡察整改评估成果经得起各方检验。
三是形成精准的评估结论。坚持精准评估、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把评估质量关、结果关,准确把握“完成”“阶段性完成”“未完成”的真实进度和“好”“较好”“一般”“差”的准确尺度,坚持用数字说话、用证据说话、用效果说话,形成13家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综合评估结论,最终评定未完成整改问题2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问题50个,分别提出持续整改建议,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松,推进各类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发挥“助推器”作用,持续推进改革发展
巡察整改评估作为巡察整改的重要制度,最终目的是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巡察“查、改、评、建”工作闭环,在推进促改促治促建上着力发挥巡察整改评估的重要“助推器”作用。一是做实以评促改。以巡察整改评估为契机,市委巡察机构深入查摆有关单位党组织同类同改、系统整改不够等方面的问题,客观公正指出一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步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系统整改建议,向相关部门提出协作配合建议,建立跟踪督办、协作整改机制,有力推进“地毯式”“滚动式”整改。二是推进以评促治。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对巡察整改评估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非评估事项问题,制定清单发出巡察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进一步聚焦问题的根子源头和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加强系统规范、行业治理,持续巩固和拓展相关领域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解决“一批问题”向促进“一域治理”转变,进一步放大巡察整改质效。三是深化以评促建。着力发挥巡察整改评估的改革推动作用,既要看到“当下改”的成效,也要见到“长久立”的举措,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标上级部署要求,紧扣职能责任,推动健全完善制度,切实把“问题清单”作为“改革清单”,把“整改成效”变成“发展成果”,着力破解各单位各领域制约改革发展的“中阻梗”,推动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进高质量发展。(作者系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