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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娄底廉政网     2025/4/27 11:27:26【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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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推进整改落实。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巡察市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每个整改问题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和整改时限,全面贯彻落实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整改责任。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问题。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带动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加强督促指导把关,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紧密结合实际,确保用好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检察日常工作等结合起来。在安排落实日常任务时,同步安排落实整改任务,以整改促进工作、以工作带动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完成和阶段性完成事项

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2019年1月21日上轮省检察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市直相关单位参会,充分听取相关利益群体诉求,就有关政策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

二分管市领导实地调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议。

三是继续跟进相关事宜,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工作。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2.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2)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措施》。

二是认真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自2024年7月份以来,市院党组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均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是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在2024年第3次院务会暨全院干警大会上,由院领导传达学习了巡察相关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本院巡察整改有关工作,从思想上形成自觉意识。

(3)官网宣传政治敏锐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新闻宣传人员作为政治培训重点,凡涉及党的政策理论宣讲等内容都要求新闻宣传人员参加。

二是已在官网开设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并持续每周更新,至今共编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新闻等共计53篇。

三是组织对市院官网空白栏目进行更新和流毒清理专项行动,并督促市院内设机构及各基层检察院进行官网信息更新完善,明确一名专干定期更新。目前未发现有新的空白栏目现象。

(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信访工作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相关信访案件进行摸排,梳理确定重复信访积案,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对2024年以来相关申诉案件开展了专项反向审视,形成了专项反向审视报告;三是由院领导对相关申诉案件包案,有效化解相关积案;四是引入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参与访矛盾化解,参与释法说理、疏导情绪,有效疏导了信访矛盾。

听证工作情况:一是在检察长研讨班上通报各基层院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部署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二是通报三季度市检察院业务部门和基层检察院听证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足额保障听证经费。

民调工作情况:一是多次向在职干警和退休老干部宣讲民调工作;二是发放民调宣传资料2万余册。举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三是2024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1件,内容涵盖了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依法管理等多个领域。

3.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

(5)政绩观存在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立案监督案件进行逐一排查,并将核查情况下发各基层院,要求举一反三,拒绝类似情况。

二是全市检察机关召开刑检履职暨案件质量推进会,会上通报案件质量问题,严把案件质量关。2024年10月中旬,最高检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全面取消数据考核。

三是组织干警学习《从“三个善于”谈如何依法妥善办理重大敏感热点案件》。举办刑检论坛,强化干警理论学习和素能培养,引导办案人员转变司法理念。

(6)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制发民事执行违法检察、民事审判违法行为检察建议、行政执行违法检察建议比2023年同期显著减少。

二是学习了《最高检党组会、检委会研究部署加强管理、为基层减负工作》《加强“三个管理”要把握好五个关系》等文章,认真领会上级决策部署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盲目追求办案数量。

三是每月对审判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案件抽查,每月筛选民事优秀法律文书,择优向省院报送。

四是对全市2024年上半年办理的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违法监督开展专项评查,对相关案件进行了评查,印发了评查通报,无类似现象。

(7)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检察院一二三部联合举办两期刑检论坛,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是要求基层检察院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起诉书、不起诉书等文书严格把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集体研究。

三是对个别案件不收案的问题,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共同研究跨境电诈案件办理问题,对法律适用问题形成统一认识,减少诉判不一现象。

四是市检察院出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点工作指引(试行)》。举办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

(8)重刑主义倾向明显,怕担责思想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检察院两次提请在市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研究轻案快办机制。组织学习省公检法司联合印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轻案快办机制,推动公检法司达成共识。

二是全市轻微刑事案件数大幅下降。

三是速裁程序和缓刑适用率明显提升。

四是对娄底市看守所开展“羁押期限”专门巡回检察。

(9)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是市检察院全面加强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督促基层院落实在个案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三是市检察院一二三部联合举办两期刑检论坛,学习了全省刑事检察案件通报、轻罪治理专刊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干警理论学习和素能培养。

四是出台了《娄底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程序规范(试行)》,规范了量刑。

(10)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保密自查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保密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

二是对全院所有互联网电脑开展了一次清查,并将有关情况在保密委员会上进行了通报。

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每半月更新内容。

四是制定三类电脑登记方案,完善登记台账。

五是组织开展相关信息清查,对涉密网、工作网、互联网电脑进行全面排查。

(11)办公用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公办案用房进行全面清查,明确使用范围,张贴铭牌规范用房性质。

二是组织开展卫生清理大扫除,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三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安排物业人员每日巡查和不定期检查。

四是在干警大会上对全院干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4.履行核心职能有差距。

(12)个别案件起诉指控的罪名不精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诉判不一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剖析报告,在全市案件质量讲评会上进行通报。

二是加强对重大诉判不一案件的报备审查,严格执行《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诉判不一案件审查工作规则》,对基层院重大诉判不一的案件,要求及时报市检察院审查。

(13)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工作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财产性判项专项检察活动。

二是通过应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模型,进行大数据分析、线下调查核实,将11条监督线索推送至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成案。

三是针对判决后审判部门不及时移送执行、立案部门不及时立案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91份,均已回复并采纳,确保监督质效。

(14)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两级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参加全市民商事审判业务法检同堂培训班,邀请省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现场授课,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能。

二是要求各基层院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中拟提出监督意见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向市检察院汇报,两级院共同研究,市检察院指定专人修改文书。

三是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衔接。制发审判违法行为类案检察建议,建议依法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书面回复了案件审查情况。

(15)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工作作风不够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娄底市看守所开展羁押期限专门巡回检察,对看守所羁押期限管理违法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

二是完成了对娄底市看守所巡回检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对反馈的问题开展清单式对照检查。巡回检察反馈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三是驻所检察室全面监督看守所超容羁押的问题。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6)意识形态工作有关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院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在提出批评的同时再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确保院领导、支部书记引起重视,在之后的述职报告中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是干部科和机关党委在院领导、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撰写述职报告之前,分别发出工作提示函。

三是召开3次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各部门负责人对照职责职能,详细汇报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常态化联席会进一步绷紧意识形态责任制这根线。

四是组织开展新进人员、新入额检察官培训班,将意识形态纳入必训内容,通过岗前第一课,一方面对干警理论学习抓实抓出成效,另一方面进一步筑牢干警意识形态思想防线。

6.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

(17)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二是对2018年以来全院干警人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更新、归档、装订。

三是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购买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档案设备。

四是院领导对干部科全体同志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8)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廉政提醒的讲话,通报娄底检察机关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二是在主题党日上认真学习有关典型案例。

三是党组会研究清廉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任务清单推进各项工作。

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检务督察部对各基层院以明察暗访、民主测评、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19)违反“三个规定”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制“三个规定”宣传手册500份,全院人手一份。多次开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宣传。

二是严格按要求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进一步净化了司法环境。

三是每月10日前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甄别,向相关单位移送违反“三个规定”线索2条。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20)清廉机关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清廉机关创建”任务分配表》(任务清单),并对照《任务分配表》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党组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建设工作。

三是所有院领导均在所属党支部上了党课(含廉政党课)。

(21)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太平给全体检察人员上了纪律党课。

二是院务会暨全院干警大会上院领导做廉政提醒的讲话,通报了娄底检察机关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三是第五检察部对已建立的案件办理台账、职务犯罪线索台账进行完善,加强对线索及办理案件的流程监控,办案人员签署保密承诺书,杜绝办案廉洁风险。

四是出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点工作指引(试行)》,对“减假暂”案件办理环节存在的廉洁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制定预防措施。

五是完善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实施方案》,进一步把好经费支出关。完善了《娄底检察机关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防范履职风险。

(22)管党治党狠劲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违规发放的考务费。

二是重新核定了乡村振兴驻村交通补贴。

三是从工资中扣除超标发放部分。

四是院领导先后对干部科、计划财务装备部、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对责任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3)从严治检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原驻院纪检监察组和检务督察部根据《关于对县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纵向监督的试行办法》要求,以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并在各基层检察院设置举报箱。

二是原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本院以图书卡的形式发放党建活动奖励等违规问题开展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24)无依据违规发放奖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在当月的主题党日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向各支部发放了学习资料。

二是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是处理情况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25)违规发放补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违规发放的考务费。

二是院领导对干部科、计财部全体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26)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健全内控制度。

二是制定《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实施方案》,保证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三是制定《关于对市院机关办公用品用具采购实施电子卖场定点直购的通知》,对市院机关办公用品实行归口管理,严格领用制度,严控办公经费支出。

(27)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检务保障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与省检察院交流等方式提高专业素能。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实施管理细则》,规范会计核算科目,严格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三是对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账务调整,避免差旅费中列支会议住宿费和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会议餐费的问题。

10.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不够到位。

(28)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好最高检最新业务指导精神,淡化通报、考核、评比,通报基层检察院业务运行情况不再排名。

二是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对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29)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各业务部门发出监管提示函,不得向基层摊派任务。

二是省检察院发布《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取消按政法编制数比例下达办案数的考核指标。

三是市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定。

11.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

(30)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原驻院纪检监察组按要求参加市检察院党组会、案件讨论会等会,对“三重一大”及时监督到位。

二是在基层检察院设置举报信箱,进一步扩宽了举报渠道。

三是检务督察部、机关纪委配合原驻院纪检监察组对7名检察人员开展核查,其中4名员额检察官被立案查处。

四是原驻院纪检监察组与检务督察部对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同时对公务用餐、上下班考勤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抓实系统整治。

(31)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部主题党日上学习了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文件,通报了相关警示教育案例,让干警知纪、明纪、守纪。

二是机关纪委配合原驻院纪检监察组完成了本院干警违纪情况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被问责人员在12月的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了检查,追责工作已到位。

1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32)超标准报销乡村振兴驻村补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定标准。

二是对超标发放的补贴从工资中扣除完毕。

三是对计划财务装备部工作人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了追责。

(33)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差旅费管理。建立了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出差由院领导审批,院班子成员出差由常务副检察长审批,常务副检察长出差由检察长审批的出差审批制度。

(34)党建活动违规报销出差补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了追责。

二是先后对计财部、机关党委和党务工作人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规范报账意识。

(35)资产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闲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

二是完成了外墙装饰件脱落、屋顶漏水等维修改造工作,排除了安全隐患。

三是邀请省检察院相关领导对老技侦楼进行了现场调研。2025年党组会研究决定,老技侦楼以出租的方式盘活,目前正按程序处置。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6)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上相关同志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相关同志对2023年的谈心谈话情况进行了查漏补缺。

三是机关党委及时提醒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2024年院领导均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

(37)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规定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机关党委(纪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了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能。

三是建立了提醒谈话、履职约谈和诫勉谈话等违纪违法人员花名册,确保违纪党员在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上如期如实报告。

四是对未按要求在当年进行报告的人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未按要求报告的情形,在2024年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补充报告。

14.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38)2021至2023年二支部、三支部、四支部均没有落实一季度一次党课、一个月一次支委会的要求;2021年各支部没有按要求组织党章专题学习交流;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全文网上抄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支部2025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二是机关党委对抄袭思想汇报的党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和本人提出严肃批评,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开检讨。

三是院领导对机关党委和党务工作者开展提醒谈话。

(39)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和各支部按换届选举要求和程序,补充完善了“两报告两批复”。

二是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通报换届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汲取教训,完善手续。

三是组织了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院领导参加并作讲话。

(40)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及时掌握长期外出党员情况,再无党员长期未参加支部党建活动现象。

二是第五检察部召开部门会议及时传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通知和领导指示精神,要求严格执行党建相关制度,加强对党建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第五检察部在外办案组经严格审批程序,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党建活动。

(41)党费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设立了党费专用账户,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

二是机关党委及时向市直工委汇缴了党费。全体党员做到按月、足额、主动缴纳党费。

三是机关党委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公开,使党费管理规范化、透明化、民主化,推动党建工作迈向新台阶。

15.选人用人制度落实有差距。

(42)选人用人程序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科全体同志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文件,严格督促干部人事工作人员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二是对干部科全体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避免以后再出现因工作不细心填错有关文书时间的现象。

(43)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科室会议上对全体同志就工作细节相关问题进行提醒强调,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意识,防止出现程序错误。

二是对干部科全体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强化细节意识,避免因工作不严谨再出现类似错误。

三是对起草的有关干部工作材料,科室同志互相校对,提高工作精准度,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44)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审查核实。

二是干部科对类似的突击提拔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自查自纠,未发现此类情况。

三是制定《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工作管理。

(45)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在检察业务运行暨案件质量讲评会和检察长研讨班等会议上通报案件质量问题,要求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是市检察院第一二三检察部联合举办两期刑检论坛,学习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干警理论学习和素能培养。

三是市检察院第一二三检察部参加最高检召开的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系列视频讲座,出台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点工作指引(试行)》,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高度好评。

四是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问题案件开展执法督察,确保相关责任人追责到位。

(46)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多次参加最高检专题视频培训和省检察院的相关业务培训。

二是通过实战提升全市刑执干警业务素能。对常德市看守所、湖南省赤山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通过巡回检察,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能。

三是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案管办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监控案件100件,案件质量评查115件,形成了三季度问题清单通报1份。

四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4年7月至12月,检务督察部核查问题线索21条,追责5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以更高站位推进政治建设。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讲政治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深化落实最高检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二)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司法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履职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抓巡察整改,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三)以更好标准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压实巡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持续推进。与此同时,督促指导基层检察院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下看上、查找症结,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打造娄底检察“一流业绩、一流品牌、一流队伍”的持久动力,用实际行动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38-8220936;邮政信箱: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大道东1566号娄底市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ldsjcyjwdc@163.com。

                       中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25日